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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新型消费遍布“坑”如何避 专家支招看典型

时间:2021-03-15 11:03:09
  • 来源:互联网
  • 作者:文汇报
  • 编辑:陶笛

过去电子商务有某宝某东,如今随着直播业的飞速发展,电子商务的新形式越来越多,然而问题来了,各种套路各种“坑”到处都有,原本就让乐于接受超前消费的年轻一代们苦不堪言,一起了解下当前互联网新型消费“坑”如何避。

互联网新型消费遍布“坑”如何避 专家支招看典型

直播带货抢单299元的羽绒被,结果绒子含量仅为4.4%;短视频营销说好的体验价19.9元,买单价却直逼万元;网络二手车交易“一键贷款”,解约却困难重重……上海市消费权益保护委员会最近公布的2020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问题中,过半案例与互联网新型消费维权有关。互联网新型消费拉动了经济增长,却也产生不少消费隐患。互联网新型消费有哪些“坑”要注意,监管又该如何破题?

典型1:直播带货为何频频“翻车”?

这几年,直播带货行业风生水起,各个直播间的主播们口若悬河地推销产品,给出的价格也经常“击穿地板价”,诱惑力十足。但直播带货真的价廉物美吗?市消保委在快手平台“优米佳家纺”直播间模拟消费者购买了一款299元的粉色“平板羽绒被”,主播宣称被子“是鸭绒的,每一丝都是绒”,但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,该羽绒被的绒子含量仅4.4%,与国家相关标准对羽绒被的定义严重不符。

那么,如果碰到直播带货“翻车”,消费者应该找谁维权?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解释,依据“谁销售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消费者有权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,向销售方要求售后处理。消费者应及时截图保存商家公示信息、宣传承诺、聊天记录、购物记录等,以便在发生问题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消保委投诉维权。

随着直播带货行业的迅猛发展,有关规范已快速跟进。去年6月,中国广告协会发布《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》;11月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》,进一步帮助直播带货营销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。

典型2:短视频平台竟有低价“套路”

短视频平台日益成为消费者浏览信息、购买服务的重要渠道之一,但其中的“套路”不少。去年12月,两名大学生李小姐、景小姐投诉反映,她们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看到“艳域东方古装摄影”19.9元的体验活动,但报名后影楼工作人员设置了重重“套路”,不断诱导升级服务,甚至为她们操作办理贷款,最后一结账,服务费用超过2万元。

市消保委表示,一些商家往往以低价体验为名,借助时下热门的短视频等推广渠道吸引消费者下单,却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诱导消费者加价升级,甚至限制、误导消费者作出非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消费决策,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,建议相关短视频平台应该从严审核广告入驻商家,并设置便捷的消费者反馈通道来定期清理不法商家。

典型3:二手车平台贷款容易解约难

当消费者在网络二手车交易平台购车时,很多平台都会主动提供贷款服务以促进交易,但“一键贷款”容易,想要解除抵押却难。

市消保委认为,在二手车交易平台贷款购车涉及解除抵押等必要的后续服务,平台一旦怠于履行责任,售后服务缺位,将会增加消费者的财产损失风险。此外,一些平台与消费者签署电子合同前,往往也未尽到相应的提示、告知义务,发生消费争议时,拖延推诿、拒不承担相关责任等做法,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市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,网上贷款购买二手车要格外谨慎,务必了解细节、看清合同规则后再付款,并及时保存电子合同以便维权。

互联网新型消费遍布“坑”如何避 专家支招看典型

专家观点

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把好关

无论直播带货、网络二手车交易还是短视频营销,上述典型案例都属于互联网消费的新形式,也是消费者维权的新领域。

在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看来,虽然这些互联网新型消费的商业逻辑不同,但是特征却差不多,总结起来都是“被动营销+信息不对称”而产生的纠纷,它呈现出三个特点。一是因为平台或主播的推荐,消费者对服务的实际提供者不熟悉;二是因为被动营销,消费者对购买的产品不熟悉;三是因为信息不畅达,消费者对金融等衍生服务的连接关系不熟悉,这三个“不熟悉”很容易让消费者陷入被动。

对于此类的新型消费,消费维权的出路在哪里?唐健盛认为,触达消费者的第一落点都在平台,因此平台首先要落实主体责任,一方面要促进良性竞争,另一方面要为消费者把好关。他认为,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,是经由互联网平台提供通道或者收取相关费用,平台应该承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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